北京汽车报废后还能使用原号牌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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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汽车报废后还能使用原号牌吗
车辆报废后原车主可申请继续用原车牌号码,车辆报废后,原车主或单位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,需要注意的是,要保留旧车牌必须车辆办理报废或注销6个月内申请。
根据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,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,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,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;
(二)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;
(三)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由以上可知,保留原车牌需要符合上述情况。否则不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。
北京汽车报废流程
1、在进行报废手续前,车主需要准备身份证明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机动车牌照、驾驶证等材料。
2、车主需要前往车管所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。
3、工作人员会检查车辆,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将会收到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。
4、拿着通知书,前往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,将车辆运送至解体场进行处理。
5、回收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就会对车辆进行解体,并拍照记录。此过程需要分离发动机和车辆,包括打破发动机缸体和割断车架底盘。
6、车主需要携带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以及车辆解体照片等材料前往车管所,经过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上交牌照,至此完成报废登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