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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车辆报废证明怎么开?

车辆报废证明是注销机动车时必须提供的证明之一。注销机动车时,车辆报废证明可以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。下面将详细介绍开具北京车辆报废证明的具体流程,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。

开具北京车辆报废证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步骤:

1. 首先,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,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。

2.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
3.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副本交回车管所。

4. 车管所会给车主开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,至此报废手续就算完成。
北京车辆报废证明怎么开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:

(一)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;

(二)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;

(三)因自然灾害、失火、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;

(四)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;

(五)因质量问题退车的。

开具北京车辆报废证明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。但如果开具虚假的车辆报废证明,或者冒充他人车辆的报废证明,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